消防运行年度检测
《消防法》第十六规定:对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确保完好有效,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第二十七条规定: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这就需要有一个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检测服务从而为电气消防安全检测公司的产生提供了法律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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